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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促进医院建设规范(试行)
        发布日期:2023-03-0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医院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更好维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公众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健康促进医院是落实健康中国行动要求、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之一,是“健康细胞”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  健康促进医院建设通过建设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强化健康教育、倡导健康文化等,促进医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健康促进医院建设按照属地管理、自愿参与的原则开展。

        第五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

            

        第二章  建设健康环境

        第六条  医院建筑、设施的设计与布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为患者提供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不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第七条  医院及其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灭除鼠、蚊、蝇、蟑螂。院内公共厕所墙面应采用光滑、便于清洗的材料,地面应采用防渗、防滑材料,并设置相应的引导标志,提高公共厕所使用的便利性。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公共厕所应设置单独的可满足老幼、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方便使用的第三卫生间及附属的盲道、轮椅坡道、扶手抓杆等人性化设施。

        第八条  医院污水和传染源排泄物经消毒达标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医疗废弃物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分类收集处置。提倡使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材料与用品。

        第九条  院内食堂及其从业人员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院内食堂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并达标排放,合理设置排烟口,积极推行明厨亮灶。为职工和患者及家属提供营养均衡、烹调合理的餐食,避免高盐、高油、高糖饮食。医院饮用水供应充足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条  加强精神文明、医德医风和医院特色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在门诊大厅、楼内走廊、护士工作站等处张贴或悬挂医护文明守则、文明用语等标识。

            

        第三章  优化健康服务

        第十一条  加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贯彻以患者为中心服务理念,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提升患者就医体验。鼓励推进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预约诊疗、门诊和住院一体化服务。利用信息化技术为患者提供高效、便捷、智能的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  为老年人、残障人士、孕产妇、婴幼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人群提供就医引导等优先和便利的诊疗服务。加强人文关怀和患者隐私保护。

        第十三条  鼓励医院设立健康管理中心、健康咨询门诊、戒烟门诊等,为慢性病高危人群、脑卒中与冠心病等康复患者、精神疾病患者等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  中医医院要发挥中医药整体医学和健康医学优势,探索创新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医院发展模式。其他有中医特长的医院要为群众提供中医(民族医)药等特色康复和健康指导服务,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推广中医综合诊疗模式、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模式。

            

        第四章  强化健康教育

        第十五条  在候诊、就医等场所摆放健康教育资料架、发放健康教育材料、举办健康讲座、开展新媒体传播,向患者及其家属普及防病治病知识,宣传科学就医常识和医保政策等。

        第十六条  针对门诊患者,结合其疾病特点,通过口头教育、开具健康教育处方、候诊与随诊教育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对吸烟者开展简短戒烟干预服务。

        第十七条  对住院患者开展健康教育需求评估,制定个性化的健康教育方案,开展个体化营养、运动、戒烟限酒等生活方式干预。提供产儿科服务的医疗机构,设置有孕妇学校或家长课堂,制定计划定期组织授课。

        第十八条  患者出院前,医护人员向其本人及家属强调出院后注意事项。患者出院后,可通过随访、电话与线上咨询、新媒体咨询等形式给予患者连续的健康咨询和指导。

        第十九条  组建健康科普专家团队,利用大众媒体与新媒体面向全社会开展健康科普,举办卫生健康相关节日纪念日宣传活动,开展健康教育进社区活动,传播健康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  倡导健康文化

        第二十条  面向全体员工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提升全体员工健康素养,医护人员在健康理念和行为方面为患者及公众发挥表率作用。

        第二十一条  建设无烟医院,医院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全面禁烟,规范设置室外吸烟区,无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等现象。医护人员在公共场所带头遵守控烟规定。

        第二十二条  倡导全民健身文化,设有健身设施,组织开展全体员工健身活动。传承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

        第二十三条  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健康体检,针对员工主要健康问题及危险因素,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提升员工自我健康管理能力。鼓励医院设立心理咨询室、健身场所等设施。

        第二十四条  建设节约型单位。全体员工树立珍惜水电、绿色出行、反食品浪费等意识,开展“光盘行动”,外出自带水杯等,减少一次性餐具和塑料产品使用。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五条  将健康促进医院建设纳入医院发展规划,成立领导小组,指定人员负责建设工作。

        第二十六条  加强员工健康教育能力建设与培训,将健康教育纳入科室及个人绩效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绩效分配、评奖评优等结合。

        第二十七条  动员医护人员积极参与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完善职工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提升职工参与建设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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