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依法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工作,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工程监理企业行为,承担预防和清理建筑工程领城拖欠工程款工作,拟订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建立并管理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网络系统。